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锦泰期货玄武二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以下简称“资产管理合同”)的相关规定,锦泰期货玄武二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出现资产管理合同终止事由,本计划决定终止资产管理合同并对本计划财产进行清算。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产管理计划基本信息
资产管理计划名称:锦泰期货玄武二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资产管理计划备案代码:SAJN40
资产管理计划成立日:2024-05-29
资产管理计划管理人名称:锦泰期货有限公司
资产管理计划托管人名称: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锦泰期货玄武二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等。
二、合同终止事由
根据资产管理合同约定,经本计划管理人、持有人以及托管人协商一致提前结束。
三、资产管理计划财产清算
1、本计划于2026年【06】月【08】日终止,进入清算程序。终止日下一日起停止收取本计划管理费、托管费、运营服务费等费用。由于存在未变现资产,二次清盘需在剩余资产变现后完成,二次清盘截止日资产情况以截止日估值结果为准。
2、本计划管理人与托管人组成清算小组,并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及资产管理合同约定,依法尽快进行资产管理计划清算。
3、资产管理计划清算程序
(1)资产管理合同终止时,由资产管理计划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财产;
(2)对本计划财产进行清理和确认;
(3)对本计划财产进行估价和变现;
(4)制作清算报告;
(5)将清算报告报监管机构备案(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并报告本计划份额持有人;
(6)对本计划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4、清算费用
根据资产管理合同约定,清算费用是指资产管理计划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本计划财产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由资产管理计划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本计划财产中支付。
5、其他
本计划进入清算程序后不再开放申购与赎回,我司承诺在清盘终止日及之后不再有主动投资行为。如有与法律法规或者资产管理合同约定冲突所引起的相关责任由资产管理计划管理人承担,若因资产管理计划资产未能及时变现而导致本计划清盘时间的延误,由此引起的相关责任由我司承担 。
本公告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特此公告。
资产管理计划投资者:(签章)
锦泰期货有限公司
2026年6月5日
锦泰期货